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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111學年度第3次家長委員會會議記錄
一、會議時間:112.03.11.(星期六)12:00
二、會議地點:輔導室二樓會議室
三、主席姓名:蕭會長瑞玟
四、出、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五、主席致詞:
本學年度家長會委員總人數33人,目前委員出席人數 18 人,已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委員會應有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爰本委員會議開始。
六、校長致詞: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原總幹事為王台銘委員兼任,因故無法再擔任,現由會長提名廖明聰委員為會務人員,協助家長會業務工作。
說 明:依組織章程第九條規定為辦理日常會務,由會長提名家長或本校人員若干人擔任會務人員,經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
決 議:經出席委員無異議全數通過。
提案二:學生清寒關懷的規則事宜
說 明:擬刪除「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關懷慰助金設置辦法」第8條,條文如下:
捌、為培養同學感恩之心及自食其力精神,獲補助同學回饋方式:
一、凡一學期獲得補助款金額以1,000元為單位,需回饋服務1小時,累積超過補助15,000元(含)以上者,回饋服務時數以15小時為上限。
二、以上工讀由學校各處(室)、導師協助安排執行。
三、完成回饋服務時數者,酌予提高補助金額。
四、有未完成回饋時數記錄者,在時數未補完成前,除特殊狀況經本會審議會議同意外,將不具申請資格。
決議:經出席委員17票同意,過半數通過。
八、臨時動議 / 意見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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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散會:12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