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學生家長會113學年度第一次家長委員會會議記錄
一、會議時間:113.09.21.(星期六)12:30
二、會議地點:輔導室二樓會議室
三、介紹與會員:
四、推(選)主席:與會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經委員推舉後由廖明聰委員擔任主席
五、主席姓名:廖明聰
六、出、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七、主席致詞:
本學年度家長會委員總人數33人,目前委員出席人數32人,已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委員會應有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出席,爰本委員會議開始。
八、校長致詞:
九、提案討論:
案由一:選推本(113)學年度常務委員、家長會副會長及會長案。
說 明:依據本辦法第9條第1項、第2項及第13條第7款之規定辦理。
決 議:
一、產生方式如下:
1.由委員互選選推出常務委員 9人。
2.委員於常務委員中推選出會長1人;副會長1~5人。
3.家長委員應到33人、實到 32人、缺席 1人。
4.互相推薦有意願的委員暨有意願常務委員的委員自我介紹。
二. 113學年度常務委員當選名單如下
班級座號 | 學生姓名 | 常委姓名 | 班級座號 | 學生姓名 | 常委姓名 | |||
31223 | 陳O元 | 廖儷璟 | 21106 | 李O儒 | 李東穎 | |||
31533 | 鄭O遠 | 鄭宇倫 | 10134 | 蕭O勛 | 蕭俊源 | |||
31616 | 陳O甫 | 李妘庭 | 10711 | 林O傑 | 林家億 | |||
31725 | 廖O鈞 | 廖明聰 | ||||||
20705 | 吳O軒 | 吳雪華 | ||||||
20723 | 陳O祐 | 張春子 |
2. 經由全委體委員一致無異議通過317班家長廖明聰常務委員當選為本屆會長。
3. 經全體與會人員一致無異議通過,由312班家長廖儷璟、315班家長鄭宇倫、207班家長吳雪華、207班家長張春子、107班家長林家億等五位常務委員當選為本屆副會長。
案由二:請選推本學年度財務委員、監察委員案。
說 明:1.依據本辦法第9條第4項及第13條第8款規定辦理。
決 議:經費暨會務監察事項。
一、產生方式:由委員互選推選出財務委員1人、監察委員1人,辦理家長會經費暨會務監察事項。
二、1.經全體與會人員一致無異議通過,由315班家長詹喬婷委員擔任財務委員。
2.經全體與會人員一致無異議通過,由114班家長鄧淑芬委員擔任監察委員。
案由三:為因應會務需要,本會擬敦聘張春子等6人擔任日常會務行政人員,請審議。
說 明:1. 依據本辦法第11條第1項及第13條第9款規定辦理。
2. 由會長提名家長或學校人員擔任會務人員,經委員會同意後聘任之。
爰此,本屆家長會擬敦聘本校207班陳O祐同學家長張春子女士擔任總幹事、學務處呂順結主任、訓育組劉立偉組長、學務處蔡志鑫先生擔任幹事、訓育組張秀芬女士擔任出納,312班陳O元同學家長廖儷璟女士擔任志工團團長,以辦理日常會務。
3. 家長會為辦理日常會務,由會長提名家長或學校人員若干人擔任會務人員,經委員會通過後聘任之,均為無給職,並得經委員會同意後給予津貼。
爰此,請同意每個月給予蔡志鑫先生、張秀芬女士各新台幣1200元津貼。
決 議:經全體與會人員一致無異議鼓掌通過。
案由四:為因應會務需要,本會擬敦聘吳瓊文女士等16人擔任本會顧問,請審議。
說 明:1. 依據本辦法第11條第2項及第13條第9款規定辦理。
2. 顧問人數不得超過委員人數二分之一。
3. 吳瓊文 王俐文 張佩如 李語宸 賴政忠 陳文亮 許能發 張淇洲
邱振昌 陳炳富 唐世豪 李森孟 江錦晟 劉崇顯 張添皓 柯廷佳
等16人熱心公益,經邀約後願意擔任本會顧問,以提供教育諮詢,協助校務及會務發展。
決 議:經全體與會人員一致無異議鼓掌通過。
案由五: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
五之一案:選派會員代表參加學校法定應參與會議之人員案。
說 明:1. 113.09.21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經全體與會會員代表一致無異議鼓掌通過,參與學校法定會議人員的選派,授權由家長委員會全權處理。
2. 家長會應參與本校法定會議,詳如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資料第7頁。
3. 「學生獎懲會議」、「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家長代表 不得 為同一人。
4. 請選派有時間參與會議的會員代表。
決 議:1. 經全體與會人員一致無異議鼓掌通過,請各委員就專業的考量,推選出適宜的代表人選後與總幹事聯絡,並請總幹事統整協調後,選派出各項會議的參與代表。
2. 敬請被選派出的代表們,務必撥空參與學校會議。
十、臨時動議 / 意見交換
張春子總幹事:家長會設有家長委員的Line群組,分享各項信息,歡迎各位委員加入。
十一、散會:13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