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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委員會 / 會議記錄 / 113學年度 / 第1次會員代表大會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113學年度第一次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會議記錄

一、會議時間:113.09.21(星期六)1100

二、會議地點:輔導室二樓會議室

三、介紹與會人員:

四、主席姓名:廖會長明聰

五、出、列席人員:如簽到表

六、主席致詞:

本學年度家長會員代表總人數  104  人,目前代表出席 84人,已符合「高級中等學校家長會設置辦法」(以下稱本辦法)第19條第1項規定,會員代表大會應有會員代表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出席,爰本代表大會會議開始。

七、校長致詞:詳如親職教育座談會手冊

八、會務工作報告:詳如會議議程

 

九、提案討論

案由一:112學年度家長會會務報告及經費決算案,請審議。

  明:1. 依據本辦法第12條第1項第5款及第24條第3項規定,委員會應將決算案交監察委員審核後,提下屆會員代表大會審議辦理。

        2. 本學年度家長會會務報告如會務工作報告;經費決算表業經擬妥,如附件一,第3頁。

  議:經全體與會會員無異議通過。

 

案由二:113學年度家長會會務計畫及經費預算案,請審議。

  明:1. 依據本辦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之規定辦理。

        2. 本會113學年度家長會會務計畫,詳如附件二,第4頁。

        3. 本會113學年度家長會經費預算表,詳如附件三,第6頁。

  議:經全體與會會員無異議通過,預算的執行授權由家長委員會全權處理。

 

案由三:請選派會員代表參加學校法定應參與會議之人員,請討論。

  明:1. 依據本辦法第12條第1項第7款「選派代表參與法定應參與之會議」之規定辦理。

       2. 家長會參與本校會議計有:詳如附件四,第8

       3. 「學生獎懲會議」、「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家長代表 不得 為同一人。

       4. 請選派有時間參與會議的家長代表,以利各項會議順利進行。

  議:本屆家長會長等尚未選()產生,有意願參與會議的代表們,請在會議名稱旁填寫上自己的名字交給會務人員,並經全體與會會員代表一致無異議鼓掌通過,決議授權家長委員會議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事項,選派家長代表參加學校法定應參與會議之人員。

 

案由四:請選()出家長會委員(32位委員另加身心障礙學生家長1)

  明:1. 依據本辦法第9條第1項、第2項及第13條第7款之規定辦理。

2. 已先行選出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委員1(916日資源班家長會,會中家長中互推),故本次會議應選出32位委員。

 

 

 

 

  議:經推舉32位委員,詳如下列名冊

班級座號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備註

班級座號

學生姓名

家長姓名

備註

10132

O

陳鳳玉

 

21106

O

李東穎

 

10134

O

蕭俊源

 

21125

O

魏美齡

 

10210

O

周愛湘

 

21201

O

何根杏

 

10230

O

莊宜菁

 

21327

O

黃于娟

 

10232

O

徐欣

 

21609

O

林嘉琪

 

10315

O

陳芳渝

 

30801

O

羅珮榛

 

10711

O

林家億

 

30920

O

陳建志

 

10812

O

張純榕

 

30924

O

陳雅雯

 

10911

O

劉文菁

 

31123

O

古郁菁

 

11014

O

陳正平

 

31223

O

廖儷璟

 

11407

O

鄧淑芬

 

31420

O

許惠貞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委員

20107

O

林明輝

 

31516

O

詹喬婷

 

20220

O

林麗玉

 

31530

O

劉憶萱

 

20512

O

張慈芬

 

31533

O

鄭宇倫

 

20705

O

吳雪華

 

31616

O

李妘庭

 

20723

O

張春子

 

31725

O

廖明聰

 

21001

O

涂兆均

 

 

 

 

 

 

十、臨時動議及校務意見交流:

 

十、主席結論:感謝家長會員代表參與,請家長委員留下參加委員會會議。

十一、散會: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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