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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務相關辦法 / 館際合作證借用辦法

目前提供本校借閱證的大學


館際合作證借用辦法

2017圖書館處室會議通過
2022.08.08圖書館處室會議修訂通過

 

一、至新竹高中圖書館一樓流通服務臺辦理借用。

二、新竹高中教職員工生憑有效證件(服務證/學生證)借用,每人限借一張

三、館際合作證每次借出限期三天(從當日起算),還卡日期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

下週一

下週一

 

 

 

四、若需借學校已無餘證,請登記預約單並留下手機號碼。

五、可領取預約之館際合作證時,本館將立即以電話通知領取。若當日五點放學前尚未領取則自動放棄此次預約資格。

六、如需續借,必須本人持卡至新竹高中圖書館一樓流通服務臺登記續借事宜。館際合作證有人預約時,持證者不得續借。

七、館際合作證嚴禁逾期歸還,逾期一天,禁借一週

八、累計兩次逾期歸還,本學期取消借用資格

九、館際合作證遺失者永久中止借用權,並需賠償大學館際合作證工本費200

十、若利用館際合作證借書,還卡時必須主動告知新竹高中圖書館館員並加以註記。

十一、       憑館際合作證進入大學圖書館閱覽及借書,應遵循各大學圖書館相關規定。所有書刊資料應依合法程序借出,違者依兩校圖書館相關規定處理。

十二、       目前館際合作證對象與可使用張數

學校

張數

借書冊數

借書限期

借書相關規則

清華大學

10

5

三十天

可預約書、不可續借

交通大學

5

5

三週

不可預約及續借

十三、       本辦法經圖書館處室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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