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提供本校借閱證的大學
館際合作證借用辦法
2017圖書館處室會議通過
2022.08.08圖書館處室會議修訂通過
一、至新竹高中圖書館一樓流通服務臺辦理借用。
二、新竹高中教職員工生憑有效證件(服務證/學生證)借用,每人限借一張。
三、館際合作證每次借出限期三天(從當日起算),還卡日期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上班日。
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還 | 三 | 四 | 五 | 下週一 | 下週一 |
四、若需借學校已無餘證,請登記預約單並留下手機號碼。
五、可領取預約之館際合作證時,本館將立即以電話通知領取。若當日五點放學前尚未領取則自動放棄此次預約資格。
六、如需續借,必須本人持卡至新竹高中圖書館一樓流通服務臺登記續借事宜。館際合作證有人預約時,持證者不得續借。
七、館際合作證嚴禁逾期歸還,逾期一天,禁借一週。
八、累計兩次逾期歸還,本學期取消借用資格。
九、館際合作證遺失者永久中止借用權,並需賠償大學館際合作證工本費200元。
十、若利用館際合作證借書,還卡時必須主動告知新竹高中圖書館館員並加以註記。
十一、 憑館際合作證進入大學圖書館閱覽及借書,應遵循各大學圖書館相關規定。所有書刊資料應依合法程序借出,違者依兩校圖書館相關規定處理。
十二、 目前館際合作證對象與可使用張數
學校 | 張數 | 借書冊數 | 借書限期 | 借書相關規則 |
清華大學 | 10枚 | 5冊 | 三十天 | 可預約書、不可續借 |
交通大學 | 5枚 | 5冊 | 三週 | 不可預約及續借 |
十三、 本辦法經圖書館處室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更新時間:2022-08-08 15:55:58|點閱次數: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