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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歷程檔案上傳容量上限
依據教育部12/22臺教授國字第1090161423號函及臺教授國字第1090159117號函通知,調整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規範:
上傳檔案大小上限調高
為讓學生能更完整呈現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使其內容更具完整性,使影音檔案及照片有較佳之解析度,並兼顧將來作為大專校院個人申請及甄選入學備審資料之品質期待,爰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整學生得上傳「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之檔案容量上限,文件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4MB,影音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10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