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外食管理 /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學生外訂餐飲食物管理辦法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學生外訂餐飲食物管理辦法

108.12.17校務會議常務委員會議訂定通過

壹、 依據:
依據108年10月3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123703號函辦理。

貳、 目的:為強化校內自主管理作為,採定點、定時管理方式,降低影響層面,主動關注學生用餐的安全,特訂定本辦法。

參、 食品健康營養及衛生安全:
一、 學校對於學生關於飲食之健康營養、安全衛生之諮詢,應提供必要資料,幫助學生學習相關知識。
二、 對於廠商之選擇,得根據學生提供之資料,為其分析利弊得失。
三、 學校得提供主管機關認可之優良或已登錄商家名單(食藥署《非登不可》網頁: https://fadenbook.fda.gov.tw/),作為學生訂餐時之參考。
四、 學生對於外餐飲食物之健康營養及衛生安全,學校礙於權責無法監督,僅能從旁協助,學生仍應本於自主訂購自行負責。

肆、 訂購外食定點、定時管理:
一、 訂購一般餐飲業者:
(一) 地點:限於體育館門口取餐區等待,待業者填單完成後,方可依序領餐。
(二) 時間:限於中午12:00~12:30取餐,其他時間不開放訂餐及取餐。
二、 訂購外送平台者:(因疫情影響暫停外送平台訂購)
(一) 地點:為維護校園安全管理,僅限於大門口外左側取餐區領餐。
(二) 時間:限於中午12:00~12:30取餐,其他時間不開放訂餐及取餐。

伍、 訂購外送平台取餐方式及資料備查:(因疫情影響暫停外送平台)
一、 資料備查:訂餐完成訂餐者,應於每日11:10前,至衛生組網路《外送平台管理表單》填寫訂餐同學班級、座號、姓名以及訂購廠商名稱、餐點數量。
二、 數量:為避免交通混亂與學生領餐時效且考量各班人數比例,每份訂單至少應有8份餐點方可訂餐。
三、 取餐:取餐者應以學生證押換號碼牌後排隊取餐,每次發放10張號碼牌。

陸、 違規處理:
違反第肆點及第伍點第三項規定者,取餐同學處以課餘公共服務一次。
違反第伍點第一項、第二項規定者,訂餐同學處以課餘公共服務一次。

柒、本辦法經校務會議常務委員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000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學生外訂餐飲食物管理辦法(1081217).pdf

 外送平台表單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