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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內容

活動名稱 :
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教師甄選(複試報名)-英文
主辦單位 :
新竹高中
報名時段 :
2026-03-19 10:00:00 至 2026-03-26 10:00:00
說  明 :

報名注意事項

複試(完成複試報名手續,始可參加複試甄選):請至下方點選"登入"鍵進入報名(注意:登入後請務必點選科別並確認科別正確無誤)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不受理現場或通訊報名。線上報名填寫之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為重要聯絡方式,須正確無誤。
(二)網路線上報名日期及時間115年3月19日(星期四)10:00起至115年3年26日(星期四)10:00止,至本校教師甄選線上報名網頁報名(https://www.hchs.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82/)
依網路線上報名系統指示及說明上傳報名文件,文件資料均需以「正本」清晰彩色掃描上傳送審。完成報名登錄後,取得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複試報名費:新臺幣500元。
1.完成網路線上報名者,線上報名系統會賦予報名者一組個人專用繳費帳號,個人專用繳費帳號僅限一人報考一個科別使用。
2.繳費可擇下列任一方式辦理(自行負擔手續費):
(1)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ATM)轉帳。
(2)網路ATM 轉帳。
(3)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費。
3.辦理轉帳時,轉入銀行別請選臺灣銀行(銀行代號004)。交易明細表請務必留存並確認繳費完成;另使用轉帳繳費請避免於每日15:30銀行結帳期間進行,以免轉帳失敗。
4.繳費期限:115年3年26日(星期四)10:00止,逾期不予受理,並視同未完成複試報名手續,不得參加甄選。
(四)線上資格審查期間:115年3月19日(星期四)10:00起至115年3年26日(星期四)
    10:00止。(因參與複試考生眾多,請盡早於審查期限內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資格審查。審查期間請保持手機開通,以免通知補證未達。)
1.複試報名時應同時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資格審查,繳附之各項表件證明文件如有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錄取無效。【各項上傳文件如有多頁,請事先合併成1個PDF檔後再上傳】。
2.如經資格審核不符報名資格條件或於複試報名期間未完成報名手續者或報名上傳佐證資料、證件不齊全致無法完成審查者,視為「不具參加複試資格」,即取消參加複試甄選資格,不得異議,該科不予遞補。
3.複試報名經繳費後,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除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到考者,於複試結束3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到本校辦理退費)。
(五)上傳相關證明文件(上傳文件請以JPG或PDF檔):文件料均需以「正本」清晰彩色掃描上傳送審。繳附之各項表件證明文件如有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錄取無效。【各項上傳文件如有多頁,請事先合併成1個PDF檔後再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更名者應附有更名記事之戶籍謄本佐證)。男性報考人員持有退伍證者,請檢附退伍證。
2.大學以上(含大學)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另需繳交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需達教育部規定標準,否則不予採認)。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正本、影本及中譯本各1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單)正本、影本各1份,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出具之出入境日期、紀錄暨護照影印本。
(4)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經查證不符「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暨其補充規定者,或不具擔任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予解聘。(持外國學歷應加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需達教育部規定標準)。
3.甄選類科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證明及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合格證明等)。
4.經歷證明文件(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離職(服務、在職)證明書或聘書等,無則免附)。
5.特教學分(資優學分證明、雙語教學能力相關證明、本土語文中高級認證證書)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限至115年8月以後,無則免附)。
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報名切結書(切結無報考消極資格及其他事項自本校「教師甄選線上報名系統」 下載列印、簽名後掃瞄上傳)。
(2)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最近3個月內)查驗。
(3)92年8月1日前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34條及第37條第4款所認定脫離教學工作之教師,應檢附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4)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另請檢附戶籍謄本正本(最近3個月內開具)。
(六)線上資格審查期間,報名應試人員可登入報名系統查詢是否審查通過;如經資格審核不符報名資格條件或報名未上傳佐證資料、證件不齊全致無法完成審查者,視為「不具參加甄選資格」,即取消參加甄選資格,不得異議。
(七)身心障礙應考人員服務申請:
1.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應考人員,如有考試特殊需求者,應於報名期限內,事先提出申請。
2.自本校「教師甄選線上報名系統」下載「應考特殊需求申請表」,填妥申請表並簽名後,連同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限須至115年8月以後)掃瞄檔,email至personnel@hchs.hc.edu.tw (115年3年26日(星期四)10:00前寄達)人事室信箱,提經本校視個別情形審議後,結果通知應考人員,若審核未通過者,不得異議。

" 注意: 登入後請依甄選類科點選報名科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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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選類科 : *
英文
(請點選科別)
准考證號碼 : *
姓名 : *
身份證字號 : *
身分證正反面(請上傳正本資料) : *
(如有更名者請加附更名記事之戶籍謄本佐證,上傳檔案請以JPG或PDF格式)
大學以上學歷證件(請上傳正本資料) : *
(持國外學歷證件者,須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證明之學位證書;本項文件請合併掃瞄一個檔案上傳,上傳檔案請以JPG或PDF格式)
甄選類科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請上傳正本資料) : *
(尚未取得甄選類科合格教師證書者,請檢附(1)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2)通過教師資格考試證明及(3)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合格證明等3項;本項文件請合併掃瞄一個檔案上傳,上傳檔案請以JPG或PDF格式)
經歷證明文件(請上傳正本資料) :
(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離職(服務、在職)證明書或聘書等,無則免附;本項文件請合併掃瞄一個檔案上傳,上傳檔案請以JPG或PDF格式)
特教學分(資優學分、雙語教學能力、本土語文中高級證明等)(請上傳正本資料) :
(無則免附,上傳檔案請以JPG或PDF格式)
身心障礙手冊(請上傳正本資料) :
(有效期限須至115年8月以後,無則免附,上傳檔案請以JPG或PDF格式)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 *
(上傳檔案請以JPG或PDF格式)
(1) 國立新竹高級中學教師甄選切結書 (請至報名網站-資料下載區下載),請務必簽名後掃描上傳)
(2)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最近3個月內)。
(3)92年8月1日前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34條及第37條第4款所認定脫離教學工作之教師,應檢附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4)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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