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日期時間: 一、網路線上報名及線上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及線上報名資格審查;不受理現場或通訊報名。網路報名填寫之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為線上報名資格審查期間重要聯絡方式,須正確無誤。完成網路線上報名及報名資格審查,始可參加甄選。 (二)網路線上報名日期及時間:請依各階段報名時間至本校網站【https://www.hchs.hc.edu.tw/home】連結之教師甄選線上報名系統【https://www.hchs.h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82/】,依網路線上報名系統指示及說明詳細登錄各項資料、並上傳最近6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電子檔 (JPG格式,檔案大小800Kb以下,請勿上傳生活照或其他尺寸非正面照片之電子檔【注意:未上傳報名照片電子檔者,將無法列印准考證】),完成報名登錄後,取得個人專用繳費帳號並列印繳費資訊單。 (三)繳費方式: 1.報名費為新臺幣500元。完成網路線上報名者,系統會賦予報名者一組個人專用繳費帳號,繳費帳號僅供一人報考一個科別使用。 2.繳費可擇下列任一方式辦理(自行負擔手續費): (1)金融機構自動提款機(ATM)轉帳。 (2)網路ATM 轉帳。 (3)臺灣銀行各分行臨櫃繳費。 辦理轉帳時,轉入銀行別請選臺灣銀行(銀行代號004)。交易明細表請務必留存並確認繳費完成。 3. 繳費期限為各階段報名截止時間,逾期不予受理,並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不得參加甄選。 報名階段 | *繳費期限* | 第1階段:114年12月16日09:00〜114年12月23日中午12:00 | 114年12月16日09:00〜 114年12月23日中午12:00 | 第2階段:114年12月23日13:00〜114年12月26日中午12:00 | 114年12月23日13:00〜 114年12月26日中午12:00 | 第2階段:114年12月26日13:00〜114年12月30日中午12:00 | 114年12月26日13:00〜 114年12月30日中午12:00 |
(四)網路線上報名應同時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辦理線上報名資格審查(審查期間為各階段報名期間,請保持手機開通,以免審查電話通知補件未達),繳附之各項表件證明文件如有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錄取無效。如經資格審核不符報名資格條件或於報名期間未完成報名手續者或報名上傳佐證資料、證件不齊全致無法完成審查者如經繳費後,恕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費。(除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到考者,於初試結束 3 日內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到本校人事室辦理退費)。 (五)上傳相關證明文件(上傳文件請以 JPG 或 PDF 檔):文件料均需以「正本」清晰彩色掃描上傳送審。繳附之各項表件證明文件如有不實、偽造或變造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錄取無效。【各項上傳文件如有多頁,請事先合併成1個PDF檔後再上傳】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更名者應附有更名記事之戶籍謄本佐證)。 2.(1)大學以上(含大學)學歷證件。(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另需繳交下列證件,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需達教育部規定標準,否則不予採認)。 (1)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校畢業或學位證書正本、影本及中譯本各1份。 (2)經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國外學校歷年成績證明(單)正本、影本各1份,並出具經法院公證之中譯本。 (3)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出具之出入境日期、紀錄暨護照影印本。 (4)所持國外學歷證件經查證不符「教育部查證認定國外學歷作業要點」暨其補充規定者,或不具擔任高級中等學校教師資格者,應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相關規定,取消其錄取資格,並予解聘。(持外國學歷應加附中文翻譯本及駐外單位驗證之證明,教育專業科目及專門科目需達教育部規定標準)。 3. 報考資格文件(請依報名階段上傳下列報名資格文件): (1) 第一階段:甄選科合格教師證書。 (2) 第二階段:甄選科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甄選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3) 第三階段:甄選科合格教師證書、或修畢甄選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相關學科大學以上畢業者。 4. 經歷證明文件(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離職(服務、在職)證明書或聘書等,無則免附)。 5. 特教學分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 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限須至115年2月以後,無則免附)。 7. 自傳。 8. 具原住民族身分者,另請檢附戶籍謄本正本(最近3個月內開具)查驗。 9. 資優學分證明、雙語教學能力相關證明、本土語文中高級認證證書(無則免附)。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1)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設有戶籍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最近3 個月內)查驗。 (2) 92年8月1日前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及教育實習辦法」第34條及37條第4 款所認定脫離教學工作之教師,應檢附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 (3)報名切結書 (切結無報考消極資格及其他事項,自本校「教師甄選線上報名系統」下載列印、簽名後掃瞄上傳)。 (七)本校於每階段報名截止日後完成線上資格審查,報名應試人員可登入報名系統查詢 是否審查通過;如經資格審核不符報名資格條件或報名上傳佐證資料、證件不齊全致無法完成審查者,視為「不具參加甄選資格」,即取消參加甄選資格,不得異議。 二、 身心障礙應考人員服務申請: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應考人員,如有考試特殊需求者,應於報名期限內,事先提出申請。 (二)自本校「教師甄選線上報名系統」下載「應考特殊需求申請表」,填妥申請表並簽名後,連同身心障礙手冊有效期限須至115年2月以後)掃瞄檔,email至personnel@hchs.hc.edu.tw (各階段報名期限內寄達)人事室信箱,提經本校視個別情形審議後,結果通知應考人員,若審核未通過者,不得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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