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由於「全國語文競賽新竹市複賽」報名將於113年8月26日(星期一)起至9月4日(星期三)截止,請符合參賽資格的113學年度新生同學,務必持比賽得獎之獎狀正本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辦理報名事宜,逾期將不予辦理。
競賽規定:
四、競賽員名額:
(二)國中及高中一年級學生,曾獲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縣市複賽前三名(或特優),或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縣市初賽國中、國小學生組獲入選以上者,得以增額方式於現就讀學校該項報名(須檢附得獎證明)。
發佈單位 : 教務處 | 發佈人員 : 教學組 | 發佈時間 : 2024-08-09 13:05:39 |
說明:由於「全國語文競賽新竹市複賽」報名將於113年8月26日(星期一)起至9月4日(星期三)截止,請符合參賽資格的113學年度新生同學,務必持比賽得獎之獎狀正本至本校教務處教學組辦理報名事宜,逾期將不予辦理。
競賽規定:
四、競賽員名額:
(二)國中及高中一年級學生,曾獲112年全國語文競賽縣市複賽前三名(或特優),或113年全國語文競賽縣市初賽國中、國小學生組獲入選以上者,得以增額方式於現就讀學校該項報名(須檢附得獎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