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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 / 學生宿舍防疫規定

一、依據國教署規定宿舍防疫指引辦理。

二、請各位同學配合學校防疫規定,在身體有不適狀況時立即向舍監反映(辦公室電話:03-5735761)或教官室(03-5736604),並配合舍監規定下辦理宿舍防疫作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學生宿舍防疫管理指引.pdf 465.1KByte 下載附件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111.9.13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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